「寵物同行」條款及細則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主人,若攜帶寵物進入數碼港範圍,即表示已經閱讀、理解並同意遵守以下到訪守則:
- 只允許飼養的寵物狗和貓(「寵物」)進入數碼港 。除非事先得到數碼港的書面同意,否則所有其他動物均被禁止進入。
- 寵物允許於指定的寵物區域內逗留及散步,但必須為狗隻繫上長度不超過1.5米的狗繩; 大型狗隻 (體重20公斤或以上) 除必須繫上狗繩外,請替狗隻戴上口罩。
- 寵物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無人監管。
- 寵物主人應時刻確保寵物在其控制範圍之內,及防止其寵物發出過大噪音,避免對其他人士造成滋擾或危險。
- 請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寵物主人應立即清理其寵物的排泄物, 並使用自己的密封袋子、容器及/或工具,適當地處理寵物的排泄物。
- 根據法例規定,任何人不得攜帶寵物進入食肆範圍及超級市場,違反人士或會被檢控。(導盲犬及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除外) 。
- 寵物主人攜帶寵物到數碼港範圍內必須承擔其寵物對他人、其他寵物、數碼港設施或第三者財產造成的任何損害或傷害的全部責任。
- 寵物主人須向數碼港賠償因其寵物而引起的任何索賠。寵物主人須全面及有效地保障數碼港及免除數碼港關於所有訴訟、法律程序、索償及追討,不論是直接或間接由或關連於其寵物做成的破壞或傷害及此等有做或漏做的行為、行徑、事件或事件及所有有關連的費用及支出。
- 數碼港不會對任何寵物主人或任何人包括不論是以任何寵物主人名義或受託人名義,就數碼港在行使或本意是行使本守則授予執行的任何行為、行徑、事情或事件或遺漏,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 如寵物主人未能遵守以上守則或對其他人士造成滋擾 、煩厭或不安,管理處職員有權要求寵物主人帶同寵物立即離開數碼港範圍。
- 如有任何爭議,數碼港將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