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同行」条款及细则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主人,若携带宠物进入数码港,请遵守以下守则:
- 只允许饲养的宠物狗和猫(「宠物」)进入数码港 。除非事先得到数码港的书面同意,否则所有其他动物均被禁止进入。
- 宠物允许於指定的宠物区域内逗留及散步,但必须为狗只繫上长度不超过1.5米的狗绳; 大型狗只 (体重20公斤或以上) 除必须繫上狗绳外,请替狗只戴上口罩。
- 宠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无人监管。
- 宠物主人应时刻确保宠物在其控制範围之内,及防止其宠物发出过大噪音,避免对其他人士造成滋扰或危险。
- 请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宠物主人应立即清理其宠物的排泄物, 并使用自己的密封袋子、容器及/或工具,适当地处理宠物的排泄物。
- 根据法例规定,任何人不得携带宠物进入食肆範围及超级市场,违反人士或会被检控。(导盲犬及执行法定工作的狗只除外) 。
- 宠物主人携带宠物到数码港範围内必须承担其宠物对他人、其他宠物、数码港设施或第叁者财产造成的任何损害或伤害的全部责任。
- 宠物主人须向数码港赔偿因其宠物而引起的任何索赔。宠物主人须全面及有效地保障数码港及免除数码港关於所有诉讼、法律程序、索偿及追讨,不论是直接或间接由或关连於其宠物做成的破坏或伤害及此等有做或漏做的行为、行径、事件或事件及所有有关连的费用及支出。
- 数码港不会对任何宠物主人或任何人包括不论是以任何宠物主人名义或受託人名义,就数码港在行使或本意是行使本守则授予执行的任何行为、行径、事情或事件或遗漏,负上任何法律责任。
- 如宠物主人未能遵守以上守则或对其他人士造成滋扰 、烦厌或不安,管理处职员有权要求宠物主人带同宠物立即离开数码港範围。
- 如有任何争议,数码港将保留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