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你高达 HK$200 餐饮或商户礼券
顾客于数码港商场商户以即日电子货币^累积消费满指定金额# ,并追踪数码港商场Facebook或Instagram专页,即可换领指定餐饮现金券*或电影礼券 (总值HK$200),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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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满
| 消费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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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300
| HK$20 餐饮现金券 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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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800
| MCL 数码港戏院2D电影礼券1张 + 总值HK$100指定餐饮现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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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餐饮现金券由不同金额及商户之现金券组成
^电子货币包括信用卡、易办事、八达通、银联、Apple Pay, Android Pay, 支付宝香港、Tap&Go、微信支付交易或其他商户接纳的电子货币
#凭不同商户发出之机印发票正本最多2张,及当中须至少一张消费满HK$100或以上之食肆单据
换领日期:
| 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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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领时间:
| 10am - 1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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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领地点:
| 数码港商场 – L1顾客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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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 3166 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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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换领条款及细则:
- 顾客必须以电子货币即日消费(信用卡/易办事/八达通/银联/Apple Pay/Android Pay/支付宝香港/八达通/Tap&Go「拍住赏」/WeChat Pay HK/受《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第584章)规管的其他储值支付工具之电子货币交易)满指定金额,并出示即日有效电子机印发票正本及相符之正本电子货币顾客付款交易存根到指定地点进行换领
- 用作参加换领活动的每张消费单据金额必须满HK$100或以上
- 每张即日有效电子机印发票上必须清楚列明消费金额、店名、店址、交易日期及发票编号
- 每张即日有效电子机印发票及电子货币顾客付款交易存根上的金额、店名及日期必须相同
- 用作参加换领活动的消费金额只计算实际付款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扣除小费、使用优惠券、现金券、礼券、赠券、积分及信用卡现金回赠或任何形式的优惠或回赠后之剩余金额。如该项交易以分期付款支付,消费金额即以首期付款之金额计算,并非以该交易的消费总额计算;订金付款及余额付款均以相应商户机印发票之金额计算。
- 只接受电子机印发票,所有损坏、手写、影印本或重印之消费单据、八达通增值、银行自动柜员机之出纳收据及发票副本,恕不接受。
- 任何银行出纳服务和货币兑换、购买任何现金/礼品礼券、现金/礼品卡及从任何商店或餐馆增值之收据、任何由活动主办单位及参展商所发出的消费单据、短期租赁之指定期间限定店或摊位发出之所有单据,均不接受。
- 工作人员有权要求顾客出示相关信用卡、易办事卡、八达通卡、银联卡以便核对有关交易资料,顾客不得异议,否则作自动放弃论
- 每张或每组即日有效电子机印发票及相符的正本电子货币顾客付款交易存根只可参加场内其中一项推广活动一次(泊车优惠除外)
- 如持有多张即日有效电子机印发票及相符的正本电子货币顾客付款交易存根,必须重新排队轮候,以示公允
- 所有礼品不能更改、退换或兑换现金。
- 所有礼品于换领后如有遗失或损毁,恕不补发。
- 所有礼品数量有限,换完即止。
- 顾客须同意换领方法及细则,否则作弃权论
- 活动如有更改或取消,恕不另行通知
- 数码港商场保留修改有关细则之最后决定权,如有任何争议,数码港商场将保留最终决定权